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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牧网过渡,成立林业局下属的专业狩猎队还面临很多问题。
盼本地猎手平衡生态
查爱武希望本地猎手能有狩猎证,但因政策局限,至今未获批准。
“我们县有经验丰富、地形熟悉的老猎手,甚至可以说有很多。但是他们没有持枪证,也没有狩猎证。”查爱武说。
我国实行了严厉的枪支管理政策。除了与猎枪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如《枪支管理法》、《猎枪弹具管理办法》等,还有更加严格的各地地方法规。
如果未经许可持有枪支,按照《枪支管理法》的规定属于私藏枪支,即便没有造成任何后果,也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。
但是,在特殊的情况下,比如以狩猎为生的猎民区域、以牧业为主的牧区的猎民、牧民可以限制性地配置猎枪。
如果部分偏僻大山区、林区出现野兽、野禽侵害生产的情况,根据《枪支管理法》,可以通过由乡、镇政府或当地公安机关集中管理按季节性需要的形式,将猎枪发给拥有当地户口的农民使用。
针对太湖县的特殊情况,查爱武就想申请相关的政策。
他说,从长久看,控制本地野猪数量,保持生态平衡,还得靠自己的队伍。
但是,这个已上报了一年多的申请,至今仍未获得批复。
“主要是个枪械管理问题,从上到下的公安部门都不赞成,成立狩猎队、配发枪支,担心出现伤人事件,不好控制。”12月11日,查爱武说,省林业厅枪支、弹药已经完全配齐,正在跟公安部门协调枪支管理的问题。
12月17日,《民主与法制时报》报道,安徽省林业厅正在与省公安厅协商,一旦得到省政府的批准,将允许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,配备一定数量的猎枪,划定配枪狩猎野猪区域,并由市县林业部门公布年度猎捕野猪的限额,“12月16日左右会有一个比较正式的政策出台。”
12月21日下午,安徽省林业厅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,相关具体问题仍在协调中,相关政策有望在近期出台。
■背景
太湖县引来私猎队
在野猪泛滥的背景下,太湖县的深山中引来众多私猎者身影。
“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,最近外地的越来越多。”在太湖县打猎20多年的老吴能一眼辨别出猎手的地域性。
老吴说,私猎野猪者被林业局派出所抓到,一只野猪就要罚款一两万元,就是村民捕杀的,也一样要没收,并罚款1000元以上。
从外地来的私猎队,有专业的狩猎经验,枪械、装备都是一流的,每个队伍都配有越野车、货车,能在深山老林呆上两三天。
“很多私猎队是在太湖投资的外地老板组建的。”老吴说。
“这些公司本身就是投资矿业、林业的,上下山相对便利。”老吴说,他见过一些广东、浙江还有福建的,“有些不是为了钱,是纯粹把打野猪当成了娱乐。”
这些私猎队会就近将野猪卖给当地野味店。一位太湖县野味店老板介绍,现在野猪肚150块钱一斤,野猪肉6块钱一斤。
一头被猎枪捕杀、基本完整的野猪,总共能卖到2500元左右,这是本地价格,如果运到江苏、浙江、湖北等省内大城市的餐馆,能卖到3000元甚至更多。
“昨天晚上,我们的狩猎队还碰到了一支私猎队伍,有三辆车,一辆挂广东牌,一辆是江苏牌,还有一辆是本地的。”12月21日,太湖县林业局派出所教导员吴明芳说,他怀疑这支狩猎队就是在太湖投资的一家公司老板组建的。
“私猎的什么都打,也没听说被抓住过。”12月22日,周春平说,由于受野猪的伤害太大,村民知道是私猎的也不会说,有些还会主动给他们引路。
“我们还是支持捕杀的,无论山民还是私猎的,都没能控制住野猪的数量。”采访中,不少村民称,只要是打野猪的,他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了。
■链接
安徽野猪伤人的赔偿问题
关于太湖县频发野猪伤人事件的补偿问题,目前安徽省林业厅还没有做出具体规定。
1989年颁布实施的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规定:“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,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。”
但是,“当地政府给予补偿”的主体并不明确,乡镇、县市、省级政府谁来承担赔偿,如果是县市或者乡镇政府赔偿,其本身是否具有赔偿能力,仍然有很大疑问。
“法律规定由当地政府赔偿,可我们太湖这样的国家贫困县,哪有钱去赔偿?”
查爱武说,他们根本无力赔偿,更不用说有些专家提出的人口迁移了。
“即使野猪数量得到控制,也不能保证以后就没有野猪伤人事件,到时候赔偿仍然是个的问题。”查爱武说。
本报记者 孙勇杰 |